默认标签与通常可能为各种绘图对象显示的参数相关联。但是,各个标签可单独配置以显示自定义信息。然后可将自定义标签参数配置保存到绘图中的符号定义中;一个符号可用于标记不同的对象。可编辑符号定义以添加标签,更改标签位置、文本大小以及标签设计元素的外观、位置和大小。
要配置和保存标记/标签,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该标记/标签对象。
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编辑标记/标签。
“标记/标签编辑”对话框打开。
一旦设置了选定标记/标签符号的显示,单击另存为默认值已能够将此符号数据指派重复用于其他绘图对象。标记/标签另存为符号定义,并显示在资源管理器中(必要时可在资源管理器中编辑该符号定义的布局),可与其他文件共享。
单击确定。
标签信息自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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