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类型的复杂对象均在特殊的编辑模式下进行编辑,您可以在该种模式下编辑组成对象的组件。在激活此编辑模式时,绘图区域将显示一个具有彩色边框的编辑窗口。一旦编辑完成,即退出该对象并返回到常规绘图模式。
根据正在编辑的对象类型,编辑窗口可以在上下文中将已编辑的文件与其他对象一起显示在绘图中。
● 对于以下类型的对象,编辑窗口仅显示正在编辑的对象:从资源管理器或从图纸图层编辑的拉伸、多重拉伸、锥形拉伸、扫掠、网格、楼面、屋顶表面和符号定义。
● “编辑”窗口可以一边显示来自绘图的其他对象,一边编辑下述类型对象:通过单击设计图层中某符号实例进行编辑的组、实体、视口以及符号定义。要启用此功能,请选择 Vectorworks 首选项的“显示”选项卡中的使用编辑模式的同时显示其他对象选项(请参阅Vectorworks首选项:显示选项卡)。要以一种不怎么突出的方式显示其他对象,还可选择变灰其他对象选项。
使用编辑模式的同时显示其他对象首选项 在通过某翻转符号实例编辑符号定义时无效;尝试此操作时显示的一个提示消息。
要设置对象编辑模式下的选项,请使用“数据栏”和工具栏上的“编辑组选项”列表,或是选择窗口 > 编辑组选项。请参阅数据栏和编辑组选项了解细节。
要编辑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要编辑的对象。
为对象选择修改 > 编辑(例如编辑符号或编辑拉伸)。
还可双击该对象,或右键单击该对象,然后从上下文菜单选择编辑。
对于符号、视口和路径或轮廓对象,一次只能编辑对象的一个组件。当选择其中一个对象时,将打开一个对话框,让您选择要编辑的组件。选择要编辑的组件,然后单击确定。
还可以右键单击对象,然后从上下文菜单选择一个命令以直接编辑组件,或者,如果对象类型允许,从编辑一个组件切换到编辑另一个组件。例如,要直接编辑插件对象的路径或轮廓,请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编辑路径或编辑轮廓。
“编辑”窗口显示要编辑的项目。绘图窗口周围的彩色边框指示编辑模式处于活动状态。退出命令从修改菜单变得可用,而且绘图窗口右上角的退出按钮可见。
更改对象。
如果显示绘图中的其他对象,其他图层上的对象就会遵照图层选项设置(用于显示其他图层中的对象并与其捕捉)和图层可见性设置。其他与已编辑的对象处于相同图层的对象可捕捉。此操作的一个例外是当编辑基于页面的(绿色)符号时,编辑比例为 1:1;比例不是 1:1 的对象不可捕捉。
此外,可在常规视图模式和统一视图模式间切换视图。(请参阅统一图层视图以了解更多信息。)
单击退出按钮以返回到常规绘图模式。(如果正在编辑嵌套对象,退出按钮将退出并返回下一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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