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线工具创建单线。
模式 |
描述 |
受约束 |
约束线为水平、垂直方向,及与水平、垂直方向成 30° 或 45° 的任意方向。 |
不受约束 |
以任意角度绘制线条 按住 Shift 键,将线条捕捉到预定角度 |
顶点 |
第一次单击是线条的起点 |
中央 |
第一次单击是线条的中央点;从中央点向外朝两个方向绘制线条 |
首选项 |
按绘制时的特定量缩放线条的长度 |
要从其起点到其终点创建一条单线,请执行以下操作:
从“基本”面板单击线工具。
单击受约束或不受约束模式。
要在绘图时缩放线条,请从工具栏单击首选项,然后输入缩放系数(必须大于零)。创建的线条长度为绘制的线条与此数字的乘积。例如,输入 2 创建长度为已绘线条的两倍的线条,或输入 0.5 创建长度为已绘线条的一半的线条。默认情况下,该值为 1,这样不影响线长。
单击顶点模式。
单击线条的起点。
再次单击以设置线条的终点。如果输入除 1 之外的缩放系数,则将相应调整已完成的线条长度。
要从其中央点创建单线,请执行以下操作:
从“基本”面板单击线工具。
单击受约束或不受约束模式。
要在绘图时缩放线条,请从工具栏单击首选项,然后输入缩放系数(必须大于零)。创建的线条长度为绘制的线条与此数字的乘积。例如,输入 2 创建长度为已绘线条的两倍的线条,或输入 0.5 创建长度为已绘线条的一半的线条。默认情况下,该值为 1,这样不影响线长。
单击中央模式。
单击线条的中央点。
再次单击以设置线条的其中一个终点。如果输入除 1 之外的缩放系数,则将相应调整已完成的线条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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