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纹理应用至符号

不能通过“对象信息”面板直接将纹理指派至单个符号。必须将纹理应用至符号的单独组件。这可以使用此处描述的编辑符号命令或通过按类应用对象和组件纹理 来完成。复杂对象可以包含多个类。更改纹理将会影响到该符号的所有实例。

要将纹理应用于符号组件:

  1. 选择要编辑的符号。

  2. 选择修改 > 编辑符号

  3. “编辑符号”窗口打开;有关“编辑符号”窗口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编辑符号定义

  4. 选择需要应用纹理的第一个组件。

  5. 在“属性”面板上,选择除“无”以外的任何填充样式(否则纹理不被渲染)。

  6. 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渲染”选项卡。

  7. 从库或当前文件中选择所需的纹理,然后如 应用和映射纹理 所述编辑映射参数。

  8. 针对符号每个组件重复步骤 3-6。

  9. 应用所有更改内容之后,选择修改 > 退出符号

新设置将被应用至符号的所有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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