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符号和对象中分离记录格式

从单个符号或对象分离记录格式

要将记录格式从绘图中的单个符号实例或对象分离,请执行以下操作:

1.      选择该对象。

2.      从“对象信息”面板的“数据”选项卡中,单击分离

从符号定义中分离记录格式

要将记录格式从以后将添加的符号分离,请执行以下操作:

1.      从资源管理器中右键单击此符号定义,然后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编辑二维组件

2.      从“编辑符号”窗口中,单击空白区域可取消选择所有项目。

3.      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数据”选项卡。

未选择任何项目时,“数据”选项卡在顶部显示“符号定义”和符号的名称。

4.      单击分离

5.      单击“编辑符号”窗口右上角的退出符号

每当将符号放置在绘图中或将其导入其他绘图时,都不再包括分离的记录。绘图中的现有符号实例不受影响。

从文件夹中的所有符号定义中分离记录

命令

路径

分离记录

工具 > 记录

要从指定符号文件夹中的所有符号定义分离记录:

1.      选择此命令。

“分离记录”对话框打开。

2.      符号文件夹列表,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选择“无”,以将记录从符号库根部的符号定义分离(不在任何文件夹中的符号定义)。

        选择符号文件将更改该文件夹和任何子文件夹中的所有符号定义。

        选择“所有”,以将记录格式与文件符号库中所有符号定义分离。

3.      记录格式列表中,选择一个在当前文件中定义的、将与符号库分离的记录格式。

4.      单击确定

将出现一条消息,显示受影响的符号定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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