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 |
工具集 |
快捷键 |
按点移动
|
基础 |
Shift+M |
通过单击按点移动工具,可以沿指定距离移动、复制和分布选定对象。此工具还可在墙壁内移动符号(请参阅使用“按点移动”工具移动墙上符号)。
要更改选定的对象,按住 Alt 键 (Windows) 或 Cmd 键 (Mac) 以临时激活选择工具。
模式 |
说明 |
移动 |
根据通过两次鼠标单击指定的距离和方向移动选定对象 |
移动和复制 |
根据通过两次鼠标单击指定的距离和方向移动和复制选定对象 |
分布 |
在通过两次鼠标单击指定的点之间移动和分布复制对象 |
参照点 |
根据单击的参照点和距该点的指定偏移距离来移动选定对象;当选定此模式时,首选项设置不适用 |
对象保留 |
对于移动和复制模式以及分布模式,原始对象保留。 对象保留模式可在移动对象时按 Ctrl 键 (Windows) 或 Option 键 (Mac) 临时调用。 |
选择保留 |
当对象保留模式启用时,保留原始对象的选择状态 |
复制数 |
对于移动和复制模式以及分布模式,指定要添加多少个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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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以获得该主题的视频提示(需要访问网络)。 |
模式 |
工具 |
工具集 |
快捷键 |
移动
|
按点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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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
Shift+M |
要移动选定对象而不复制对象:
1.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2.单击“工具和模式”。
3.单击一次(绘图中任何地方)以指示矢量起点;在移动鼠标时可预览对象的新位置。再次单击以指示矢量终点。沿单击点定义的直线,以单击点指定的距离按矢量方向放置对象。
紧接在移动模式操作后,可使用复制命令创建对象副本(采用相同的方向和距离矢量,但相对于移动对象的新位置)。
模式 |
工具 |
工具集 |
快捷键 |
移动和复制
分布
|
按点移动
|
基础 |
Shift+M |
要移动和复制或分布对象:
1. 选择要复制和移动及/或分布的对象。
2.单击“工具和模式”。
3.单击对象保留模式以切换是否保留原始对象;如果对象保留模式启用,单击选择保留模式以切换是否保留选定用于进一步操作的原始对象。
4.指定要创建多少原始对象的副本
模式 |
副本数 |
保留原始对象 |
结果 |
移动和复制或分布 |
1 |
是 |
创建原始对象的一个副本,将其放置在通过单击指示的位置 |
移动和复制 |
> 1 |
否 |
移动原始对象,将原始对象放置在第一次单击时指定的位置,并沿由两个单击点创建的矢量以相等的间距放置副本 |
移动和复制 |
> 1 |
是 |
创建原始对象的副本,将第一个副本放置在第二次单击时指定的位置,并沿由两个单击点创建的矢量以相等的间距放置其他副本 |
分布 |
> 1 |
否 |
移动原始对象,将原始对象放置在第一次单击时指定的位置,并沿由两个单击点创建的矢量在该两点之间分布副本 |
分布 |
> 1 |
是 |
创建原始对象的副本,并沿由两个单击点创建的矢量在该两点之间分布副本 |
5.单击一次(绘图中任何地方)以指示矢量起点;在移动鼠标时可预览副本的新位置。再次单击以指示矢量终点。沿单击点定义的直线,以单击点指定的距离按矢量方向放置副本。
模式 |
工具 |
工具集 |
快捷键 |
参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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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点移动
|
基础 |
Shift+M |
参照点模式有两种工作方式;第一次单击以指示要移动的对象,或者指示对象将以其为参照偏移的参照点。
要使用参照点移动选定对象,执行以下操作:
1.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2.单击“工具和模式”。
3.单击以指示参照点,或指示选定对象上的点。
“输入偏移”对话框打开。
4.此时显示两个单击点之间的当前偏移距离。输入所需的距离。
5.选择第一次单击是移动参照点还是对象上的点。
沿单击点定义的直线,按指定的方法移动选定的对象。
6.针对如何解释第一次单击的设置保持不变,直至该设置被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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