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参数显示在“对象信息”面板中,并可修改。可用参数取决于光源类型。
可以复制包含灯对象的符号以复制相同的光源。在“对象信息”面板中更改每个符号的光源亮度。
一旦光源被放置在绘图上,则可用选择工具更改其位置(具体取决于光源类型和光束参数)。
照明类型 |
光束参数 |
说明 |
点光源、聚光灯、定向光源 |
光源位置 |
用移动光标单击光源并将其拖到新位置
聚光灯目标图柄未锁定到其目标。移动聚光灯后,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目标图柄的位置。 |
聚光灯、定向光源 |
指向和视图 |
选择光源;在“对象信息”面板中,单击将光源设置为视图可将光源指向设置为与当前视图指向一致,或单击将视图设置为光源可将视图指向设置为与光源指向一致 |
定向 |
方位角和标高方向 |
单击方位角或标高控制点可更改定向光源参数。用鼠标移动图柄,或在数据栏中输入方位角和标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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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 |
目标方向 |
用选择工具单击图柄可更改聚光灯目标方向;拖动到新目标并单击以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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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 |
光束方向 |
单击并用手形光标拖动可更改光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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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 |
目标和轴 |
黑色矢量指向目标位置;其轴线(光轴)将光源位置连接到目标。红色矢量从光源位置开始,指向极性亮度分布的赤道上的一个参照点。这也称为零角度线,它表示在光曲线上测量亮度的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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