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面和屋顶对象能够定义组件,设置屋顶属性,等等。在创建屋顶面或屋顶对象时,可从“屋顶首选项”对话框设置屋顶首选项。有些参数以后可以从“对象信息”面板中编辑。
参数 |
描述 |
屋顶样式 |
在资源选择器中双击屋顶样式以应用(请参阅使用屋顶样式)。 如果对“屋顶首选项”对话框中选定屋顶样式的参数进行编辑,屋顶样式会自动更改为无样式,指示编辑的样式必须保存为新样式以保存更改(或者,更改可应用为无样式屋顶,而不保存)。 |
转换为无样式 |
将样式化的屋顶转换为无样式 |
将首选项另存为文档样式 |
将当前首选项设置另存为新的屋顶样式。“指派名称”对话框打开;输入屋顶样式名称。 |
IFC |
指派或编辑 IFC 数据;请参阅查看和编辑 IFC 数据 |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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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览 |
显示屋顶结构的剖面预览,包括任何定义的组件。预览顶部表示绘制屋顶时楼板的顶部。 |
总体厚度 |
显示屋顶的厚度。屋顶厚度始终由其组件的厚度决定;默认情况下屋顶板通常只有一个组件。 |
编辑屋顶属性 |
打开“屋顶属性”对话框,以指定屋顶填充和画笔设置;请参阅编辑屋顶属性 |
基准 |
选择基准应用于指定组件的顶部或底部;基准列中的指示符进行相应更新 |
组件 |
列出组成屋顶结构的组件,在预览中以从上到下的顺序显示。要更改组件的顺序,单击并在 # 列内拖动。 如果选择多个组件,则更改顺序会将所有选定组件移动到新位置。 |
基准 |
基准是标高设置的参照点(它不会随屋顶厚度或定义的更改而更改)。在基准列内单击以指定基准组件。列中的指示符显示基准是放置在组件的顶部还是底部。要更改基准位置,单击指示器以切换位置,或者单击组件顶部或组件底部。 |
其他组件设置 |
组件列表中的其余列将从“屋顶组件设置”对话框中显示屋顶的当前设置 |
新建 |
打开“屋顶组件设置”对话框以定义屋顶的组件;请参阅创建屋顶组件以获取有关创建组件的信息 |
编辑 |
打开“屋顶组件设置”对话框以编辑一个或多个选定组件的属性;对所有选定的组件进行更改。或者,要编辑单个组件,双击组件以打开“屋顶组件设置”对话框。 |
复制 |
复制一个或多个选定的屋顶组件;复制被添加到最初选定组件正下方的组件列表。 |
删除 |
删除一个或多个选定的屋顶组件;屋顶厚度相应调整 |
插入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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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指定屋顶的默认类 |
Energos |
屋顶可参与 Energos 能源分析计算(请参阅Energos 能源分析模块)。需要 Vectorworks Architect 进行能源分析;但是,可在此指定与能源相关的参数,以供参考。 |
包括在计算中 |
选择此选项后,屋顶可以包含于能量计算中,具体取决于层/类、元素包含等的能量分析设置 |
对象边界类型 |
选择屋顶类型(外部或基础) 可修改系统列表;参见指定系统集。编辑系统参数,或添加新参数,允许指定外部和内部 RS(表面阻力)值。如果对选定边界屋顶计算不满意,编辑系统列表,使其专门针对于屋顶面电阻参数。 有关边界屋顶的更详细信息,单击高级。“高级设置”对话框打开。指定高级设置。 ● 外部材料:对于外部屋顶,指示一般颜色。可修改系统列表;参见指定系统集。自动计算和显示吸收率和发射率系数。 ● 减缩系数阴影:当为屋顶添加阴影时(尤其是在夏季),从 0-1 中选择一个阴影减缩系数,然后将其输入,其中 0(零)表示全部为阴影,1 表示没有阴影。 |
计算的 R 值/U 值 |
基于屋顶在建筑(边界类型)内的位置和热流(表面电阻值)的方向,计算和显示墙壁的 R 值/U 值。此值与屋顶面积俱为能源计算中正确评估建筑外壳的关键元素。 |
覆盖计算的 R 值/U 值 |
选择此选项以覆盖已计算的 R 值/U 值,并在手动 R 值或手动 U 值中输入屋顶的手动值。 |
纹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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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组件纹理 |
使用为屋顶组件定义的纹理,使得屋顶具有该纹理。 亦可从“对象信息”面板的“渲染”选项卡为现有屋顶选择此选项。 |
使用对象纹理 |
使用在下方为屋顶部件定义的纹理(请参阅将纹理应用至对象以获取有关将纹理应用到含部件对象的信息) |
部件 |
将在纹理中选择的纹理应用到选定屋顶部件 |
还原至总体 |
如果为某个部件指定了一个纹理,但该部件应从“总体”继承其纹理,则选中该部件并单击还原至总体。部件将移回部件列表中的分隔栏下方,并且(从总体)显示为其纹理名称。 |
纹理 |
将选定纹理应用到选定部件。如果选择了类纹理,则使用由屋顶的类定义的纹理;请参阅 应用 Renderworks 背景。任何具有该屋顶样式的屋顶,都会使用屋顶类别为屋顶部分定义的纹理(除非被覆盖)。如果选择了“纹理”,请从“资源选择器”中双击纹理以将其应用于选定的部分。此处设置的纹理将覆盖对象类纹理。 亦可从“对象信息”面板的“渲染”选项卡设置纹理。从“对象信息”面板应用的纹理覆盖此处设置的纹理。 |
数据 |
指定屋顶记录信息,创建 IFC 实体时指派的 IFC 数据亦如此(对“数据”选项卡或 IFC 实体进行编辑,在两个位置中编辑数据)。此信息可包括在屋顶样式明细表中。这些字段是可选字段;仅在需要时输入文本。 |
如果这些屋顶首选项应另存为屋顶样式,单击将首选项另存为屋顶样式。请参阅创建屋顶样式。
保存或选定的屋顶样式在文件中另存为资源,并出现在资源管理器和“创建屋顶面”对话框以及“创建屋顶”对话框的屋顶样式列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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