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形状重调工具可在二维或三维视图中重调屋顶对象的形状。屋顶边、屋脊和屋顶斜坡可以更改。
形状重调工具可在任何视图中用于基本屋顶形状编辑;请参阅二维重调形状模式。但形状重调工具应被用于三维视图,以编辑屋顶边和屋脊位置。
在三维视图中同时选择重调形状工具和屋顶对象时,有五种模式可用。
模式 |
描述 |
移动顶点 |
调整选定的屋顶顶点的位置,约束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且与 Z 轴约束和 XY 平面约束模式结合使用 |
添加顶点 |
向屋顶添加顶点 |
删除顶点 |
删除屋顶顶点 |
XY 平面约束 |
在三维形状重调模式中,沿水平方向重调屋顶对象的形状,约束沿 X 和/或 Y 轴重调 |
Z 轴约束 |
在三维形状重调模式下,沿 Z 轴重调屋顶对象的形状,以更改屋脊或屋檐的高度 |
模式 |
工具 |
工具集 |
快捷键 |
XY 平面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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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调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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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
- (连字符) |
要在水平方向上重调屋顶形状,执行以下操作:
1. 在三维视图中,选择屋顶对象。
2.单击“工具和模式”。
3.将光标定位在屋顶图柄上。
当光标位于图柄上时,标准箭头光标变为未填充的四向箭头。
4.单击拖动图柄以更改屋顶图柄的位置,或在数据栏中输入特定的 X 和 Y 距离值。
屋顶边、屋脊和屋檐图柄位置可以更改。图柄移动约束于沿 X 或 Y 轴(活动图层平面);屋顶元素的高度无法在此模式下更改。
通过移动屋脊图柄更改屋顶平面的斜坡。如果形状重调的结果是生成接近或超过 90 度的屋顶斜坡,则提示根据需要创建山墙壁。
5.当图柄在所需位置时单击。
模式 |
工具 |
工具集 |
快捷键 |
Z 轴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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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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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
- (连字符) |
要更改屋脊或屋檐的高度,执行以下操作:
1. 在三维视图中,选择屋顶对象。
2.单击“工具和模式”。
3.将光标定位在屋脊或屋檐图柄上。
当光标位于图柄上时,标准箭头光标变为双向空心箭头。
4.单击拖动图柄以更改屋顶图柄的位置,或在数据栏中输入特定的 Z 轴距离。
屋脊或屋檐图柄位置可以更改。图柄移动约束于沿 Z 轴(水平);仅屋顶元素的高度可在此模式下更改。
5.当图柄在所需位置时单击。
模式 |
工具 |
工具集 |
快捷键 |
添加顶点
|
形状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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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
- (连字符) |
要向屋顶添加顶点,执行以下操作:
1. 在三维视图中,选择要添加顶点的屋顶。
2.单击“工具和模式”。
3.将光标定位在其中一个边或屋檐图柄上。
标准箭头光标变为一个单头、填充的箭头,轴的任一侧带有阴影框。
4.单击-拖动光标以向屋顶边或屋檐添加顶点。
5.当顶点在所需位置时单击。
自动重调屋顶形状,以适应新顶点。
模式 |
工具 |
工具集 |
快捷键 |
删除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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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状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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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
- (连字符) |
要从屋顶删除顶点,执行以下操作:
1. 在三维视图中,选择要删除顶点的屋顶。
2.单击“工具和模式”。
3.将光标定位在要删除的屋檐顶点上。
标准箭头光标变为单头、实心箭头,轴上有空心菱形。
4.单击顶点。
该顶点被移除,且根据其余顶点重调屋顶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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