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绘图中插入建筑红线对象之前可以在“对象特性”对话框设置建筑红线首选项;要访问此选项,单击建筑红线工具,然后从工具栏单击首选项按钮进行访问。这些首选项作为插入到绘图中的建筑红线的新默认设置,直至更改了这些首选项。
在放置选定建筑红线对象后可以在“对象信息”面板编辑参数。
可使用重调形状工具编辑选定的建筑红线形状,或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用对话框编辑按钮进行编辑。有关使用重调形状工具进行编辑的信息,请参阅重调对象形状。
如果建筑红线已指定为场地模型上的纹理垫层,请选择工具 > 组织。在“类”选项卡上,选择指定为纹理垫层类的类,并为其指派独特的填充色或纹理。选择场地模型并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更新;建筑红线显示为场地模型上的纹理垫层。切换至三维视图并渲染以实现完整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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