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分命令可将线、圆弧、圆和矩形拆分为指定数量的子分区。您可以选择是否保留原始对象。
要平分线条、圆弧、圆和矩形,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要拆分的一个或多个对象。
选择修改 > 绘制草图辅助 > 等分。
“等分”对话框打开。
单击以显示/隐藏参数。
线、圆和圆弧分区的数量
分区数
指定要由每个选定的线、圆或圆弧创建的相等子分区的数量(必须大于 1)
矩形分区的数量
宽度分区数
指定要沿每个选定矩形的宽度创建的相等子分区的数量;输入 1 创建与原始矩形等宽的矩形
高度分区数
指定要沿每个选定矩形的高度创建的相等子分区的数量;输入 1 创建与原始矩形等高的矩形
原始对象
保留
选择以保留由其创建子分区的原始对象;取消选择以删除原始对象
保持选中状态
如果保留原始对象,选择此选项可在分区操作后,保持选择原始对象和新建对象。取消选择此选项可在该操作后仅保持选择新建对象。
设置参数,然后单击确定以创建作为选定对象的相等子分区的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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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弧分段
将线分段
创建分界线
简化多边形与多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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