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命令可将所选符号定义内的所有对象指派给指定的类,并指定对象使用部分或所有类属性。
要更改符号属性,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工具 > 实用工具 > 更改符号属性。
“更改符号属性”对话框打开。
从符号文件夹列表中,选择“无”、“所有”或一个符号文件夹(如果有)。
选择无,以更改符号库根部(不在任何文件夹中的符号定义)的符号属性。选择“所有”,以更改文件符号库中所有符号定义的符号属性。选择符号文件将更改仅在该文件夹和任何子文件夹中的所有符号定义。
选择类,以指派符号定义。
选择要使用的类属性,并指示如何处理未使用的类属性。
保留对象的现有属性,或使用当前的默认值(如果未指定类属性)。
单击确定。
确认该操作以及受影响的符号定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