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属性

投影可应用到俯视图/平面图中的任何图形对象,包括符号、墙壁、文本、插件对象,以及图纸图层视口。投影方式因对象类型而不同。

对象
阴影行为

无填充的图纸图层视口

浮于背景上的所有对象均投影,包括视口注释。

如果要投影于注释之上,但又不想将投影应用到整个视口,可编辑视口,将投影直接应用到注释。

有填充的图纸图层视口

视口边缘投影,落于边缘之外的任何注释也投影。

分组对象

组中的每个对象都投影

符号

符号中的二维对象投单个阴影;要创建更多阴影,编辑符号的二维组件,应用投影到各个组件。

植物和概念模型

植物和概念模型有内置阴影功能;如果在“对象信息”面板中为这些对象启用在平面图中显示阴影,则应用的一个投影将在平面图中产生两个阴影

可从“属性”面板中应用投影到大多数对象。对于有样式的墙壁、楼板、屋顶和屋面,在属性设置中为应用到该对象的样式启用投影。

要添加投影到一个对象:

  1. 选择对象,单击属性面板上的投影按钮。

  2. 单击该按钮右侧的设置按钮以打开“投影”对话框。

  3. 如果需要,单击预览可查看投影设置的结果。

  4. 单击确定应用设置。

dropshado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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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类的属性

“属性” 面板

绘制直墙

创建楼板样式

创建屋顶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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