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可应用到俯视图/平面图中的任何图形对象,包括符号、墙壁、文本、插件对象,以及图纸图层视口。投影方式因对象类型而不同。
对象 |
阴影行为 |
无填充的图纸图层视口 |
浮于背景上的所有对象均投影,包括视口注释。 如果要投影于注释之上,但又不想将投影应用到整个视口,可编辑视口,将投影直接应用到注释。 |
有填充的图纸图层视口 |
视口边缘投影,落于边缘之外的任何注释也投影。 |
分组对象 |
组中的每个对象都投影 |
符号 |
符号中的二维对象投单个阴影;要创建更多阴影,编辑符号的二维组件,应用投影到各个组件。 |
植物和概念模型 |
植物和概念模型有内置阴影功能;如果在“对象信息”面板中为这些对象启用在平面图中显示阴影,则应用的一个投影将在平面图中产生两个阴影 |
可从“属性”面板中应用投影到大多数对象。对于有样式的墙壁、楼板、屋顶和屋面,在属性设置中为应用到该对象的样式启用投影。
要添加投影到一个对象:
选择对象,单击属性面板上的投影按钮。
单击该按钮右侧的设置按钮以打开“投影”对话框。
如果需要,单击预览可查看投影设置的结果。
单击确定应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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