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两种记录格式的记录字段及相关数据,都可以合并为另一种新的记录格式。
要合并两种记录格式:
文件中至少有两种记录格式。选择工具 > 记录 > 合并记录格式。
“合并记录格式”对话框打开。
选择要由合并记录格式列表合并的格式。
源自该记录格式的记录字段会被合并,而该记录格式则会被删除。
选择要接收被合并记录字段的记录格式。
单击确定。
合并的记录字段会按记录格式顺序,追加到接收格式记录字段的末尾。如有命名冲突和两个同名字段,则被转变的字段名称会以一个 “_” (下划线)开头。本附第一种格式的任何对象,现在都替换成了合并记录。本附合并格式的任何对象,现在都加入了额外的记录字段。第一个合并记录格式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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