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符号命令从绘图对象创建符号定义。也可以从其他符号、文本、现有插件对象和组创建符号定义。视口无法转换成符号。
创建符号定义之前,先确定如何使用。
● 如 概念: Vectorworks 符号 所讨论的,对象类型或对象以及关联的平面决定了符号实例在所有视图中的显示方式。您是仅在俯视图/平面图工作,还是也包括三维视图?
● 符号定义类型决定了实例随后更新的方式。是否要更新符号定义以更改绘图中已存在的所有实例,或者是要将符号变体放入绘图中,而放置后可以保持单独的设置。
要创建新的符号定义:
选择要转换为符号定义的对象。
要创建混合符号,请同时选择屏幕平面对象和三维对象,它们将变为该符号的二维和三维组件。(如果二维部分不在屏幕平面中,选择该选项将在创建符号时将其转换为屏幕平面对象。)在俯视图/平面图中,对齐二维和三维对象;符号对齐可在创建后使用编辑符号命令调整)。
如果要将混合符号插入墙中,则除二维和三维组件之外,还可选择性地指定三维墙孔组件;请参阅向符号定义添加三维墙孔组件。
仅对于墙上插入的俯视图/平面图(二维)符号,可以在符号插入选项中将两个坐标点指定为墙中断位置。在俯视图/平面图中,使用要转换的对象将两个坐标点放置在相反的位置,并在转换之前将其所有选中。将符号插入墙上时,墙在坐标点位置产生中断,而不是在符号边界框位置。
选择修改 > 创建符号。
“创建符号”对话框打开。
单击确定。
如果选择下一次鼠标单击插入点选项,则单击以指定所需的符号插入点。
在下一个“创建符号”对话框中指定新符号的文件夹位置。
单击该文件夹,以选中它作为新符号的目标文件夹。
单击确定。
新的符号定义被添加到活动文件,并显示在“资源管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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