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一个焦点上聚焦一个或多个设备和/或多电路设备。焦点用于绘制光束表示(请参阅绘制光束表示),计算光度值(请参阅获取光度数据),并用于渲染图案片投影(请参阅图案片投影要求)。在三维视图中,旋转设备以自动指向焦点。
使用下一次单击时聚焦设备上下文菜单命令,选定的照明设备可快速聚焦现有焦点,或使用当前焦点特性创建焦点。或者,使用聚焦设备命令以选择现有焦点,或在那时创建焦点并设置其特性。
如要使用上下文菜单命令在下一次单击时聚焦照明设备:
选择设备。
右键单击绘图的空白区域,然后从上下文菜单选择下一次单击时聚焦设备。
要为设备新建焦点,请单击绘图。使用当前焦点的特性,唯一名称会自动指派至新焦点;请参阅创建焦点对象。或者,单击现有焦点或坐标点。
将设备指派至新的或现有焦点。
如果在处于三维视图中时在现有三维对象上放置一个新焦点,则焦点自动采用单击的 Z 值。
选择设备。
选择 Spotlight > 聚焦设备。
或者,右键单击选定设备,然后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聚焦设备。
“聚焦设备”对话框打开。选择一个现有焦点,或选择下一次单击以在下一次单击鼠标时创建新的焦点,然后单击确定。
如果选择了下一次单击,则“新建焦点”对话框打开。指定焦点的名称和高度。
要更改单个设备的焦点,在“对象信息”面板的焦点字段中输入新焦点的名称(请参阅照明设备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