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记录格式
编辑记录格式定义
直接编辑记录格式资源,以更改未来要附加记录格式的所有对象或符号的记录字段或默认值。已附加记录格式的现有对象不受影响。
要编辑记录格式的字段和默认值,请执行以下操作:
从“资源管理器”右键单击记录格式,并从上下文菜单选择编辑。
“编辑记录格式”对话框打开。
如创建记录格式中所述添加、编辑或移除字段。
编辑符号定义的默认记录值
附加到符号的记录的默认值可以在编辑符号定义时更改(请参阅编辑符号定义)。此操作不会更改记录格式资源;如果其他符号或对象附加了记录,它们将不受影响。此操作将更改未来符号实例的默认记录值。
要更改符号定义记录格式的默认字段值,请执行以下操作:
从“资源管理器”中右键单击此符号定义,然后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编辑二维组件。
从“编辑符号”窗口中,单击空白区域可取消选择所有项目。
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数据”选项卡。
未选择任何项目时,“数据”选项卡在顶部显示“符号定义”和符号的名称。
从记录格式列表中,选择记录格式,然后在显示的字段中输入默认值。
单击绘图窗口右上角的退出符号,以返回到绘图。
更改文件夹中所有符号定义的一个记录格式字段默认值
命令 |
路径 |
更改一个字段 |
工具 > 记录 |
此命令可为附加到指定文件夹中的所有符号定义的所选记录格式更改指定的字段默认值。绘图中的现有符号实例不受影响。
要更改一个记录格式字段,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该命令。
“更改一个字段”对话框打开。
从符号文件夹列表中,选择“无”、“所有”或一个符号文件夹(如有)。
选择“无”,以将记录附加到符号库根部的符号定义(不在任何文件夹中的符号定义)。
选择“所有”,以将记录格式附加到文件符号库中的所有符号定义。
选择符号文件将更改该文件夹和任何子文件夹中的所有符号定义。
从记录格式列表选择记录格式。
字段名的选择取决于所选的记录格式。
选择要更改的字段名。
输入新值。
单击确定。
确认该操作以及受影响的符号定义数。
更改文件夹中所有符号定义的所有记录格式字段
命令 |
路径 |
更改所有字段 |
工具 > 记录 |
此命令可为附加到符号定义的所选记录格式更改几个或所有默认字段值。绘图中的现有符号实例不受影响。
要更改几个或所有记录格式字段,请执行以下操作:
选择该命令。
“更改所有字段”对话框打开。
从符号文件夹列表中,选择“无”、“所有”或一个符号文件夹(如有)。
选择“无”,以将记录附加到符号库根部的符号定义(不在任何文件夹中的符号定义)。
选择“所有”,以将记录格式附加到文件符号库中的所有符号定义。
选择符号文件将更改该文件夹和任何子文件夹中的所有符号定义。
从记录格式列表选择记录格式。
单击确定。
“更改字段”对话框打开。“标题”栏显示正在编辑的记录的名称。
选择要更改的字段名并输入新信息。
将列出记录格式的所有字段名。如果记录文件的字段数超过 16 个,则单击下一步以查看记录中的其余字段。
完成所需的更改后,单击确定。
确认该操作以及受影响的符号定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