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定义已保存视图
要更改已保存视图的内容,可以使用重新定义命令。这将更改已保存视图的设置,以匹配当前绘图区域视图的设置,包括当前图层选项和类选项、平面旋转、非活动图层与类的可见性、活动图层与类以及其它选项。
要重新定义已保存视图:
从“导航”面板中选择“已保存视图”选项卡。
从列表中选择需要更改的视图。
从实用工具菜单或视图上下文菜单中选择重新定义。
“重新定义已保存视图”对话框打开。指定视图选项和可见性参数。
参数 |
说明 |
视图名称 |
指定视图名称 |
还原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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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图指向 |
保存活动图层的常规视图参数(当前投影、三维指向、平面旋转和页面原点设置);如果取消选择,视图参数不还原 |
缩放和平移 |
保存活动图层的缩放和平移设置;如果取消选择,缩放和平移状态不还原。 |
页面位置 |
随视图保存设计图层的页面位置;如果取消选择,当前页面位置不还原。图纸图层的页面位置无法保存。 |
渲染模式和选项 |
保存当前渲染模式和选项;如果取消选择,渲染模式和选项不还原 |
数据可视化 |
保存当前应用的数据可视化视图;如果取消选择,数据可视化选项不还原 |
图层可见性 |
保存当前图层可见性;如果取消选择,图层可见性设置不还原 |
类可见性 |
保存当前类可见性;如果取消选择,类可见性设置不还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