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纹理和着色器
无论是您创建的、从库中选择的或是从 Vectorworks 程序随附的资源中导入的所有纹理,都可以通过更改构成纹理的着色器的参数进行编辑。从“对象信息”面板编辑纹理,以查看在所选对象中反映的更改。也可以从“资源管理器”编辑纹理。
材料资源(需要 Design Suite)通过参照获得其纹理;对纹理资源进行任何编辑都会自动更改使用该纹理的各材料资源的纹理;请参阅定义简单材料。
关于使用这些第三方纹理库中的资源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导入 Arroway 纹理 、导入 Mosa 图案和导入 mtextur。
编辑选定对象的纹理和着色器
可以通过“对象信息”面板中“渲染”选项卡上的纹理菜单来直接编辑选定对象的纹理和着色器。更改会立即显示在绘图中。还可以从“对象信息”面板中编辑纹理映射类型; 请参阅在“对象信息”面板中管理对像纹理。
编辑纹理资源
要编辑选定对象的纹理资源:
选择一个或多个应用纹理的对象。
在“对象信息”面板的“渲染”选项卡上,单击纹理名称旁边的箭头以打开纹理菜单。
执行以下任一操作:
选择编辑(纹理名称)资源以编辑当前纹理。
选择复制(纹理名称)资源并编辑以制作资源副本进行编辑。这对于防止使用相同纹理的几个对象发生不必要的更改非常有用。对纹理副本所作的更改仅应用至当前选定对象。
“编辑(纹理名称)”对话框打开,并在选定对象旁创建一个预览窗口。
有些参数在通过“对象信息”面板编辑资源时不可用;想编辑此类参数,您必须通过“资源管理器”直接访问纹理。
要编辑的参数与用于创建纹理的参数相同;所做的任何更改将直接反映到绘图中。
参数 |
说明 |
着色器 |
按所述选择不同或其他的着色器,或编辑着色器参数,如创建新的纹理中所述 |
大小 |
为纹理的每次重复设置真实世界大小。 |
按图像设置 |
对于基于图像的着色器,单击以设置相对于图像图块的真实世界大小(如果使用多个基于图像的着色器,则先在“选择图像”对话框中选择着色器)。在“设置图像大小”对话框中,通过拖动线段的端部来指定用于调整大小的纹理长度。然后在特性大小中为线段指定真实世界大小。 大小应反映文件设定。例如,如果图层比例为 1/4 并且使用了英尺和英寸,则大小应以英尺,而不是英寸为单位。 |
阴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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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射 |
允许带有此纹理的对象投射阴影(用于可显示阴影的渲染模式) |
接收 |
允许带有此纹理的对象接受阴影(用于可显示阴影的渲染模式) |
间接照明选项 |
打开“间接照明纹理选项”对话框,以设置在使用间接照明进行渲染时纹理的覆盖(请参阅创建新的纹理) |
预览选项 |
|
渲染模式 |
为预览窗口选择一种渲染模式;这不会更改绘图渲染模式 |
在值改变时更新 |
在参数变化时使用选定的渲染模式来渲染预览;如果取消选中,则关闭对话框之后,才更新绘图 |
仅渲染选定对象 |
在参数更改时仅渲染选定对象;取消选中则在参数更改时渲染预览窗口内的对象 |
(纹理名称)被用于 |
指出文件中已应用了当前纹理的对象数量 |
编辑着色器
如果只需编辑着色器参数,则可以通过纹理菜单快速访问这些参数,而无需首先编辑纹理。
要编辑构成选定对象纹理的着色器之一:
选择应用纹理的对象。
在“对象信息”面板的“渲染”选项卡上,单击纹理名称旁边的箭头以打开纹理菜单。
选择编辑(着色器名称)着色器以直接编辑构成已应用纹理的着色器之一。
“编辑(着色器名称)着色器”对话框打开,并在选定对象旁创建一个预览窗口。
要编辑的参数与用于创建着色器的参数相同;所做的任何更改将直接反映到绘图中。
编辑曲面影线
如果只需编辑关联曲面影线,则可以通过纹理菜单快速访问,而无需首先编辑纹理。
要编辑与材质选择相关联的曲面影线:
选择应用纹理的对象。
在“对象信息”面板的“渲染”选项卡上,单击纹理名称旁边的箭头以打开纹理菜单。
选择编辑曲面影线以打开“编辑曲面影线”对话框。
如编辑曲面影线中所述编辑曲面影线。
通过“资源管理器”编辑纹理和着色器
可以通过“资源管理器”来编辑纹理及其着色器特性。不必将纹理应用到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编辑的任何对象;更改内容将显示在预览窗口中而不是直接反映在绘图中。
导入的纹理,比如那些从 Cinema 4D 导入的纹理,显示“已导入”作为其颜色、反射率、透明度和凸点着色器类型,并禁用编辑。但是,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着色器类型并进行编辑。也可编辑其他纹理参数。由于许可限制,某些 Cinema 4D 导入纹理的纹理反射率可能跟原来不完全匹配。
要通过“资源浏管理器”编辑纹理资源及其着色器:
从“资源管理器”右键单击该资源,并从上下文菜单选择编辑。
“编辑纹理”对话框打开。
单击编辑以编辑构成纹理的着色器之一。随后打开的对话框视着色器而定。Renderworks 着色器参数中按字母顺序描述了所有可能的参数。
单击确定以退出着色器特性。
如创建新的纹理中所述编辑纹理特性。还可以对纹理进行重命名。
更改内容将显示在预览窗口中。
单击确定以退出“编辑纹理”对话框。已应用至任何对象的纹理将随之更新以反映更改内容。
Renderworks 纹理可以从绘图中删除和/或用另一个现有的 Renderworks 纹理替换;请参阅删除或替换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