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符号类似,原始二维或三维对象(或符号)可在墙壁功能创建之后进行编辑。例如,可更改对象的位置或形状。
要访问编辑模式,双击墙功能。或者右键单击功能,并从上下文菜单选择编辑。要删除墙壁功能,删除从其创建墙壁功能的原始对象。单击退出墙壁功能以退出编辑模式。
同样与符号类似,墙壁功能可在墙壁中以各种方式进行移动和复制。见下列主题:
使用选择工具移动墙壁中符号
使用“移动”命令移动墙壁中符号
使用“按点移动”工具移动墙壁中符号
复制阵列
创建墙壁投影
创建墙壁功能
墙壁中的符号
创建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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