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伸命令可将二维对象更改为有高度的三维对象。对象的类型及其属性决定生成的拉伸类型。线条被拉伸为平面,而所有其他对象被拉伸为线框三维对象。虽然一次可拉伸多个对象,但建组对象必须先解组才能拉伸。锁定的对象必须先解锁才能拉伸。
将对象拉伸为当前视图投影,以拉伸方向依当前视图而定。如有必要,稍后可将其旋转。请参阅旋转工具和预置旋转角度。拉伸对象高度可与重调形状工具互动编辑;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修改拉伸对象和实体基元的形状。
当同时拉伸多个对象时,会将其转变为一组单一的三维对象。要编辑单个对象,请将该组对象解组,或使用编辑拉伸命令访问单个对象。
推/拉工具还可用于由平面对象创建拉伸对象;请参阅利用推/拉工具直接建模。
要拉伸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1. 选择要拉伸的二维对象。
2. 选择模型 > 拉伸。
“创建拉伸”对话框打开。
3. 输入拉伸高度并指定 X 轴和 Y 轴上的大小变化,然后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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