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自动混合对象自动混合对象的特性和二维外观可在“对象信息”面板中进行编辑。不可以直接编辑自动混合几何图形中包含的三维几何图形;使用编辑自动混合命令编辑几何图形。
编辑自动混合对象:
选择自动混合对象,然后选择修改 > 编辑自动混合。
或者,右键单击自动混合对象并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编辑,或者只需双击自动混合对象。
“编辑”窗口显示要编辑的项目。绘图窗口周围的彩色边框指示编辑模式处于活动状态。
可根据需要重调几何图形的形状、更改属性以及执行实体操作。
单击绘图窗口右上角的退出自动组合按钮,返回到常规绘图模式并更新自动组合。
剖切面的标高可轻松在“对象信息”面板上进行更改,且自动组合可以设置为仅以二维视图显示或以二维和三维视图显示。仅将包含三维几何图形的自动组合导出至 I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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