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路径
更改符号属性。
工具 > 实用工具
该命令将符号定义中包含的所有对象从选定的位置指派到指定的类,使用任何或全部类属性。这是一种对多个或所有符号定义一次性更改类属性或外观的便利方式。
在对符号定义进行大范围的类更改之前,谨慎评估运行该实用工具的结果。
要更改符号定义类属性:
选择该命令。“更改符号属性”对话框打开。
单击以显示/隐藏参数。
参数
说明
符号文件夹
选择“无”、“全部”或符号文件夹(若有)。
● 选择无,以更改不在任何文件夹中的全部符号定义的符号属性。
● 选择所有,以更改位于文件中所有符号定义的符号属性。
● 选择符号文件夹以更改仅在该文件夹和任何子文件夹中的所有符号定义。
类
选择带属性的类指派到符号定义。
选择要使用的类属性
选择要应用到符号定义的类属性
如果未使用类属性
指示如何处理未使用的类属性;要么保持对象的现有属性,或使用当前“属性”面板默认值(如果未指定类属性)
确认该操作以及受影响的符号定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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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符号定义
应用对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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