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记录是在“记录格式”对话框中创建的。之后,可通过“对象信息”面板中的“数据”选项卡将这些记录指派给对象。请参阅将记录格式附加到符号、对象和材料 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工作表的数据库行中显示此信息。
要在数据库列中显示记录信息:
1. 在数据库标题行中,单击要显示数据的列右侧的按钮。
“设置字段”对话框打开。
 
2.从第一个字段选择“记录”。从第二个字段选择要显示数据的记录。
3.在这些字段下方,将显示该记录的数据字段列表。选择要在此列中显示的字段。
4.根据需要,为此列设置排序选项,并选择是否在列中总结项目和值总和。这些选项在 单元格上下文菜单 也可用。
5.单击确定后,数据显示在工作表中,工作表“公式”栏显示用于显示记录信息的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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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法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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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名称.字段名  | 
  
   ='家电记录'.’类型'  | 
请注意,句点 (.) 将分隔这两个名称。另外,如果记录格式或字段名称包含空格,则名称必须用单引号括起来。如果您知道记录和字段名称,则可以直接将此语法输入到“公式”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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