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处理渲染作业指定当前绘图文件的作业名称、渲染模式和选项、以及图像尺寸和格式。
批处理渲染不保留几何图形或照明信息;它保存视图、渲染和导出设置。要为一个场景导出不同的照明情形,创建图纸图层视口并用“可视化”面板更改照明(请参阅用“可视化”面板管理光源和相机)。视口允许照明覆盖而不影响设计图层的照明。此方法允许用不同的照明条件对同一场景的视口进行批处理渲染。
创建批处理渲染作业:
建立需要的文件视图和放大系数。
“导出图像文件”设置确定导出区域的具体尺寸及对象的可见性(请参阅导出图像文件)。
选择视图 > 渲染 > 创建批处理渲染作业。
“创建批处理渲染作业”对话框打开。指定渲染作业参数。
单击确定。
对于批处理渲染作业,“导出图像文件”对话框中的选取框导出区域选项不可用。
依据需要创建其他批处理渲染作业。
可以从“开始批处理渲染”对话框重命名、编辑或删除批处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