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一个焦点上聚焦一个或多个设备和/或多电路设备。焦点用于绘制光束表示(请参阅绘制光束表示),计算光度值(请参阅获取光度数据),并用于渲染图案片投影(请参阅图案片投影要求)。在三维视图中,旋转设备以自动指向焦点。
命令 |
路径 |
下一次单击时聚焦设备 |
文档上下文菜单 |
如要在下一次单击时聚焦照明设备:
选择设备。
选择此命令。
要为设备新建焦点,请单击绘图。使用当前焦点的特性,唯一名称会自动指派至新焦点;请参阅创建焦点对象。或者,单击现有焦点或坐标点。
将设备指派至新的或现有焦点。
如果在处于三维视图中时在现有三维对象上放置一个新焦点,则焦点自动采用单击的 Z 值。
命令 |
路径 |
聚焦设备 |
● Spotlight ● 上下文菜单 |
如要使用菜单命令聚焦照明设备:
选择设备。
选择此命令。
“聚焦设备”对话框打开。选择一个现有焦点,或选择下一次单击以在下一次单击鼠标时创建新的焦点。
如果选择了下一次单击,则“新建焦点”对话框打开。指定焦点的名称和高度。
要更改单个设备的焦点,在“对象信息”面板的焦点字段中输入新焦点的名称(请参阅照明设备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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