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符号创建照明设备
Spotlight 程序提供数千种照明符号;但是,不需要仅使用这些预定义符号。除了创建自己的照明设备符号外,还可将任何符号转换为照明设备,或从具有所需已指定参数的照明设备创建插件对象。
转换符号为照明设备
命令 |
路径 |
转换为照明设备 |
Spotlight > 对象转换 |
转换为照明设备命令将现有自定义符号实例转换为照明设备。例如,将自定义布景组件转换为照明设备,以便它能够在场景中发光。符号转换后,照明设备参数可用。没有附加灯信息记录,设备缺失照明设备符号的高级能力,但具有照明功能。
请参阅工作流:创建照明设备符号定义以获取有关创建照明设备符号和附加灯信息记录的更多信息。
要创建照明设备:
选择要转换的符号。
如果要转换自定义几何图形,必须首先从该几何图形创建一个符号。选择该几何图形,然后选择修改 >创建符号。符号可具有单独的二维和三维表示;照明设备对象自动使用符号的适当部分。此符号至少需要一个二维组件;还需要一个在三维视图下正确显示的三维组件。请参阅创建符号定义以获取更多信息。
选择该命令。
选定的符号被转换为仍然插入绘图当中的一个照明设备。应用活动的标签图例(如有);请参阅标签图例管理器以获取更多信息。可以从“对象信息”面板更改设备特性;可能需要输入一些设备参数。
使用预定义参数创建照明设备符号
已从库中插入或从符号转换的任何照明设备可另存为红色符号(请参阅概念:Vectorworks 符号以获取有关红色符号的说明)。红色符号保留原始照明设备的参数—位置参数除外;新符号的悬挂位置由其在灯位图上的放置确定。在 Spotlight 首选项:“负载和升降装置”窗格上选择创建时启用自动定位,以启用自动附加到升降装置对象。
要使用预定义参数创建照明设备符号:
选择当前照明设备并确保其所有参数已指定。
在“对象信息”面板中删除当前位置(如果该悬挂位置为文档特定)。将设备的 Z 轴高度设置为 0。
选择修改 > 创建符号。
“创建符号”对话框打开。请参阅创建符号定义以获取参数说明。
选择转换为插件对象,然后单击确定。
如果取消选中此选项转而创建一个标准符号,则将不会有照明设备功能。
如果“选择文件夹”对话框打开,则指定符号的位置。
照明符号在“资源管理器”和“资源选择器”中显示为红色符号。插入符号后,它将被用作具有已定义的已保存参数的插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