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测光表
模式 |
工具 |
工具集 |
符号插入工具模式 |
测光表
|
照明 |
要插入测光表:
确保对照明做出贡献的每个照明设备都被聚焦。
不一定要绘制光束才能进行计算。
单击“工具和模式”。
单击以将对象放置在绘图中,然后再次单击以设置旋转。
第一次在文件中使用该工具时,特性对话框出现。设置默认参数。可以稍后从“对象信息”面板编辑参数。
参数 |
说明 |
旋转 |
指定对象的旋转度数(0.00 为水平) |
文本样式 |
从库或当前文件选择一个文本样式。要使用为对象类定义的样式,选择<类文本样式>。要使用文本菜单中的选项设置文本格式,请选择<取消样式>。请参阅使用文本样式和设置文本格式。 |
显示标高 |
显示对象标高及光度值 |
显示零 |
显示标高值零 |
显示三维标签 |
在三维视图中显示测光标签 |
仅使用可见光束计算 |
要减少计算时间,仅根据具有选定绘制光束的照明设备确定光度值 |
使用阈值设置 |
使用对应于指定阈值范围的颜色显示对象 |
阀值设置 |
打开“阀值设置”对话框,指定阀值和阀值范围的颜色。 |
刷新 |
对照明条件进行更改之后,刷新测光表显示 |
在放置测光表之后,从“对象信息”面板设置其 Z 值;照度值取决于栅格的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