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剪导入的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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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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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导入的图像并选择命令以进入对象编辑模式(请参阅对象编辑模式)。

创建二维对象(如矩形、圆形或多段线)。二维对象必须定义一个区域;例如,不能使用二维线条。定位二维对象,以界定新的图像显示区域。在“对象编辑”模式下,画笔样式可通过“属性”面板设置。

退出对象编辑模式以返回到设计图层。

裁剪图像将会显示;在“对象信息”面板中,裁剪状态变为“是”。

要更改裁剪对象的可见性,可以在“对象信息”面板中更改裁剪可见项设置。裁剪对象可以是绘图中位图的一个可见边框,也可能不可见。

要永久删除裁剪对象以外的图像部分,单击“对象信息”面板上的删除裁剪外部区域。在提示时单击以确认删除。新图像的文件大小将显示在“对象信息”面板上。

如果此图像文件被引用,该操作将中断引用。

要更改、替换或删除裁剪对象,选择图像,然后再次选择此命令以重新进入“对象编辑”模式。

导入图像文件

压缩图像

跟踪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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