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红线参数
在绘图中插入建筑红线对象之前可以在“对象特性”对话框设置建筑红线首选项;要访问此选项,单击建筑红线工具,然后从“工具”栏单击首选项按钮进行访问。这些首选项作为插入到绘图中的建筑红线的新默认设置,直至更改了这些首选项。
在放置选定建筑红线对象后可以在“对象信息”面板编辑参数。
可使用重调形状工具编辑选定的建筑红线形状,或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用对话框编辑按钮进行编辑。请参阅重调对象的形状以获取有关使用重调形状工具进行编辑的信息。
参数 |
说明 |
旋转 |
指定对象的旋转度数(0.00 为水平) |
名称 |
输入建筑红线名称 |
编号 |
输入建筑红线编号 |
方位和距离模式的简单对话框 (仅限“对象特性”对话框) |
对于方位和距离模式,显示较简单且仅线性的建筑红线数据条目的“创建建筑红线”对话框,而非更加全面的“定义建筑红线”对话框。 |
标记 |
如果标记位于建筑红线周边外,则显示引线。 |
显示名称 |
显示建筑红线名称 |
显示编号 |
显示建筑红线编号 |
显示面积 |
显示建筑红线的面积 |
名称/编号/面积文本样式 |
从库或当前文件选择一个文本样式。要使用为对象类定义的样式,请选择<类文本样式>。要使用文本菜单中的选项设置文本格式,选择<无样式>。请参阅使用文本样式和设置文本格式。 |
填充在文本后面 |
显示文本背后的填充 |
文本旋转 |
指定文本旋转度数 |
面积单位 |
选择显示建筑红线测量值的单位;如果选定了“文档单位”,则按照文档的显示和尺寸标注设置显示。 |
小数位数 |
指示为建筑红线面积显示的小数位数 |
显示单位 |
显示建筑红线标记的面积 |
段的标签设置是全局的,将每种类型(距离、角度和曲线)的所有段标签作为组开 / 关显示。使用隐藏或显示下拉上下文菜单命令隐藏或显示单个段标签。使用控制点移动单个段标签。
|
|
用对话框编辑 (仅“对象信息”面板) |
单击以显示“定义建筑红线”对话框以编辑建筑红线;有关参数的信息,请参阅使用真方位和距离数据创建建筑红线 |
注释线段 |
允许对建筑红线的每个段进行注释;如果取消选择,无论单个报告设置如何,都不显示距离、角度和角段标签 |
反转方向 |
反转报告的真方位信息的方向 |
角指示器 |
选择要在建筑红线角绘制的形状 |
角指示器大小 |
指定角指示器的大小,采用文档单位 |
报告距离 |
如果选择了注释线段,指定是否显示段距离标签及其要显示的位置 |
报告角度 |
如果选择了注释线段,指定是否显示角度标签及其显示的位置;如果在角落显示,文本沿角平分线旋转 |
角度格式 |
选择注释是以方位角还是真方位角格式显示 |
报告曲线 |
如果选择了注释线段,选择是否显示曲率信息标签以及显示的格式。如果在段上显示,显示的信息是长度(A)和半径(R);如果绘图上的表格内显示,信息包括位置、增量、弦长、切线、长度和半径。 |
文本样式 |
从库或当前文件选择一个文本样式。要使用为对象类定义的样式,请选择<类文本样式>。要使用文本菜单中的选项设置文本格式,选择<无样式>。请参阅使用文本样式和设置文本格式。 |
填充在文本后面 |
显示文本背后的填充 |
线段单位 |
选择显示段测量值的单位;如果选定了“文档单位”,则按照文档的显示和尺寸标注设置显示 |
小数位数 |
如果未选定文档单位,指明段标签要显示的小数位数量 |
显示单位 |
如果未选定文档单位,在段标签上显示单位 |
场地模型 |
|
场地修整器 |
|
纹理垫层类 |
如果选择了“纹理垫层”,则指定纹理垫层类 |
信息 |
|
曲面周长 |
在下面场地模型上显示建筑红线的周长;如果建筑红线下没有场地模型,则为平面计算周长 |
曲面面积 |
显示建筑红线下场地模型的面积;如果建筑红线下没有场地模型,则为平面计算面积 |
顶点参数 (仅“对象信息”面板) |
编辑建筑红线路径顶点;请参阅编辑基于顶点的对象 |
如果建筑红线已指定为场地模型上的纹理垫层,请选择工具 > 组织。在“类”选项卡上,选择指定为纹理垫层类的类,并为其指派独特的填充色或纹理。选择场地模型并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更新;建筑红线显示为场地模型上的纹理垫层。切换至三维视图并渲染以实现完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