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绘图添加可见光源会隐藏为基本渲染自动存在的默认照明方案。
添加光源:
从“可视化”工具集单击光源工具。
从工具栏选择要插入的光源类型(定向光源、点光源或聚光灯)。如果插入定向光源,请选择光源定位方法(“默认方向”或“设置方向”)。
安装 Renderworks 产品之后,即可使用其他参数和光源类型。在本节和高级 Renderworks 照明中描述了这些添加。
单击首选项工具按钮,为此会话指定光源首选项。视选择的光源而定,有不同的参数可供使用。此外,某些参数仅在安装了 Renderworks 产品时才可用。
“光源首选项”对话框打开。设置参数。
单击定向光源规格、聚光灯规格、或点光源规格,为选择的光源类型指定其他参数。自定义光源参数(需要 Renderworks)在插入自定义光源中描述。
单击确定以返回“光源首选项”对话框。单击确定以返回绘图。
单击以放置灯对象,该对象具有在“光源首选项”对话框中指定的参数。
如果放置一个定向光源,单击以指定默认方向模式下的光源位置。在设置方向模式中,单击一次可指定光线目标或方向,再单击一次可指定光源位置。
如果放置一个聚光灯,单击以放置光源,然后拖动以指定光线方向和目标。聚光灯可瞄准任何对象。再次单击以设置聚光灯。可以用“对象信息”面板的朝向高度参数精确调整目标 Z 高度。
聚光灯目标图柄和投影线仅在选择了聚光灯时显示。使用选择工具移动光源。一旦创建了聚光灯,目标图柄即可瞄准聚光灯并且可通过选择工具进行调整。使用重调形状工具移动受约束于工具栏中选择的轴的目标图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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