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纹理应用至符号

不能通过“对象信息”面板直接将纹理指派至单个符号。必须将纹理应用至符号的单独组件。这可以使用此处描述的编辑符号命令或通过 按类应用对象和组件纹理 来完成。复杂对象可以包含多个类。更改纹理将会影响到该符号的所有实例。

要将纹理应用于符号组件:

  1. 选择要编辑的符号。

  2. 选择修改 > 编辑符号

  3. “编辑符号”窗口打开;有关“编辑符号”窗口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编辑符号定义

  4. 选择需要应用纹理的第一个组件。

  5. 在“属性”面板上,选择除“无”以外的任何填充样式(否则纹理不被渲染)。

  6. 从“对象信息”面板单击“渲染”选项卡。

  7. 从库或当前文件中选择所需的纹理,然后如 应用和映射纹理 所述编辑映射参数。

  8. 针对符号每个组件重复步骤 3-6。

  9. 应用所有更改内容之后,选择修改 > 退出符号

新设置将被应用至符号的所有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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