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首选项
屋顶面和屋顶对象能够定义组件,设置屋顶属性,等等。在创建屋顶面或屋顶对象时,可从“屋顶首选项”对话框设置屋顶首选项。有些参数以后可以从“对象信息”面板中编辑。
参数 |
说明 |
屋顶样式 |
在“资源选择器”中双击屋顶样式以进行应用(请参阅使用屋顶样式)。 如果对“屋顶首选项”对话框中选定屋顶样式的参数进行编辑,屋顶样式会自动更改为无样式,指示编辑的样式必须保存为新样式以保存更改(或者,更改可应用为无样式屋顶,而不保存)。 |
转换为无样式 |
将样式化的屋顶转换为无样式 |
将首选项另存为文档样式 |
将当前首选项设置另存为新的屋顶样式。“指派名称”对话框打开;输入屋顶样式名称。 |
IFC |
指派或编辑 IFC 数据;请参阅查看和编辑 IFC 数据 |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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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览 |
显示屋顶结构的剖面预览,包括任何定义的组件。预览顶部表示绘制屋顶时楼板的顶部。 |
总体厚度 |
显示屋顶的厚度。屋顶厚度始终由其组件的厚度决定;默认情况下屋顶板通常只有一个组件。 |
编辑屋顶属性 |
打开“屋顶属性”对话框,以指定屋顶填充和画笔设置;请参阅编辑屋顶属性 |
基准 |
选择基准是应用于指定组件的顶部还是底部;基准列中的指示符会相应更新 |
组件 |
列出组成屋顶结构的组件,在预览中以从上到下的顺序显示。要更改组件的顺序,单击并在#列内拖动。 如果选择多个组件,则更改顺序会将所有选定组件移动到新位置。 |
基准 |
基准是标高设置的参照点(它不会随屋顶厚度或定义的更改而更改)。在基准列内单击以指定基准组件。列中的指示符显示基准是放置在组件的顶部还是底部。要更改基准位置,单击指示器以切换位置,或单击组件顶部或组件底部。 |
其他组件设置 |
组件列表中的其余列将从“屋顶组件设置”对话框中显示屋顶的当前设置 |
新建 |
打开“屋顶组件设置”对话框以定义屋顶组件;请参阅创建屋顶组件以获取有关创建组件的信息 |
编辑 |
打开“屋顶组件设置”对话框以编辑一个或多个选定组件的属性;对所有选定的组件进行更改。或者,要编辑单个组件,双击组件以打开“屋顶组件设置”对话框。 |
复制 |
复制一个或多个选定的屋顶组件;复制被添加到最初选定组件正下方的组件列表。 |
删除 |
删除一个或多个选定的屋顶组件;屋顶厚度相应调整 |
插入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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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指定屋顶的默认类 |
Energos |
楼板可以参与 Energos 能源分析计算(请参阅 Energos 能源分析模块)。需要 Vectorworks Architect 进行能源分析;但是,可在此指定与能源相关的参数,以供参考。 |
包括在计算中 |
选择此选项后,屋顶可以包含于能量计算中,具体取决于层/类、元素包含等的能量分析设置 |
对象边界类型 |
选择屋顶类型(外部或基础) 可修改系统列表;请参阅指定系统集。编辑系统参数,或添加新参数,允许指定外部和内部 RS(表面阻力)值。如果对选定边界屋顶计算不满意,编辑系统列表,使其专门针对于屋顶面电阻参数。 有关边界屋顶的更详细信息,请单击高级。“高级设置”对话框打开。指定高级设置。 外部材料:对于外部屋顶,指示一般颜色。可修改系统列表;请参阅指定系统集。自动计算和显示吸收率和发射率系数。 减缩系数阴影:当为屋顶添加阴影时(尤其是在夏季),从 0-1 中选择一个阴影减缩系数,然后将其输入,其中 0(零)表示全部为阴影,1 表示没有阴影。 |
计算的 R 值/U 值 |
基于屋顶在建筑(边界类型)内的位置和热流(表面电阻值)的方向,计算和显示墙壁的 R 值/U 值。此值与屋顶面积俱为能源计算中正确评估建筑外壳的关键元素。 |
覆盖计算的 R 值/U 值 |
选择此选项以覆盖已计算的 R 值/U 值,并在手动 R 值或手动 U 值中输入屋顶的手动值 |
纹理 |
“对象信息”面板“渲染”选项卡有针对现有对象的其他纹理控制;请参阅在“对象信息”面板中管理对像纹理和带组件对像上的纹理。从“对象信息”面板应用的纹理覆盖此处设置的纹理,通过样式设置的纹理除外。 |
使用组件纹理 |
使用指定用于屋顶组件的纹理工具对屋顶进行纹理处理;为获得最佳绘图精度,建议采用这一设置。 亦可从“对象信息”面板的“渲染”选项卡为现有屋顶选择此选项。 |
使用对象纹理 |
在屋顶部分使用以下规定纹理 |
部件 |
将在纹理选项中选择的纹理应用到选定屋顶部件 |
还原至总体 |
如果为某个部件指派了纹理,但该部件应从“总体”继承其纹理,则选中该部件并单击还原至总体。部件将移回部件列表中的分隔栏下方,并且(从总体)显示为其纹理名称。 |
纹理 |
将选定纹理应用到选定部件。如果选择了类纹理,则使用由屋顶的类定义的纹理;请参阅概念: 按类应用纹理。任何具有该屋顶样式的屋顶,都会使用屋顶类别为屋顶部分定义的纹理(除非被覆盖)。如果选择了“纹理”,请从“资源选择器”中双击纹理以将其应用于选定部件。此处设置的纹理将覆盖对象类纹理。 亦可从“对象信息”面板的“渲染”选项卡设置纹理。从“对象信息”面板应用的纹理覆盖此处设置的纹理。 |
数据 |
指定屋顶记录信息,创建 IFC 实体时指派的 IFC 数据亦如此(对“数据”选项卡或 IFC 实体进行编辑,在两个位置中编辑数据)。此信息可包括在屋顶样式明细表中。这些字段是可选字段;仅在需要时输入文本。 |
如果这些屋顶首选项应另存为屋顶样式,单击将首选项另存为屋顶样式。请参阅创建屋顶样式。
保存或选定的屋顶样式在文件中另存为资源,并出现在“资源管理器”和“创建屋顶面”对话框以及“创建屋顶”对话框的屋顶样式列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