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tlight 程序提供数千个照明符号;但是,没必要只使用这些预定义的符号。除了创建自己的照明设备符号之外,还可以将任何符号转换为照明设备,或者使用已指定的所需参数从照明设备中创建插件对象。
命令 |
路径 |
转换为照明设备 |
Spotlight > 对象转换 |
转换为照明设备命令将现有自定义符号实例转换为照明设备。例如,将自定义设置件转换为照明设备,这样它就可以在场景中发光。一旦符号转换完成,照明设备参数即可使用。在没有附加灯光信息记录的情况下,设备没有照明设备符号的高级功能,但它有照明功能。
有关创建照明设备符号和附加灯光信息记录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工作流程:创建照明设备符号定义。
要创建照明设备:
1. 选择要转换的符号。
如果要转换自定义几何图形,必须首先从中创建一个符号。选择该几何图形,然后选择修改 > 创建符号。符号可以有单独的二维和三维表示;照明设备对象自动使用符号的适当部分。该符号至少必须有二维组件;它还需要一个三维组件以在三维视图中正确显示。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创建符号定义。
2.选择该命令。
选定的符号被转换为仍然插入绘图当中的一个照明设备。应用活动标签图例(如有);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标签图例管理器。设备特性可在对象信息面板中更改;可能需要输入一些设备参数。
从库中插入或从符号转换而来的任何照明设备都可以另存为红色符号(请参阅概念:Vectorworks 符号以获取红色符号的说明)。除位置参数外,红色符号保留原照明装置的参数;新符号的悬挂位置由它在灯位图上的放置确定。在Spotlight 首选项:“负载和升降装置”窗格上选择创建时启用自动定位,以启用自动附加到升降装置对象。
要创建带有预定义参数的照明设备符号:
1. 选择当前照明设备并确保其所有参数已指定。
在对象信息面板中,如果悬挂位置是特定于文档的,则删除当前位置。将设备的 Z 轴高度设置为 0。
2.选择修改 > 创建符号。
“创建符号”对话框打开。有关参数的说明,请参阅创建符号定义。
3.选择转换为插件对象,然后单击确定。
如果取消选择此选项,而是创建一个标准符号,则不会出现照明设备功能。
4.如果“选择文件夹”对话框打开,请指定符号的位置。
照明符号在“资源管理器”和“资源选择器”中显示为红色符号。当符号被插入时,它作为一个使用已定义的已保存参数的插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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